粤开大采购函〔2020〕3号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益,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各采购申请单位(部门)采购项目中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空调机的应当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执行(详见附件2、3),确有特殊要求或者紧急采购需要执行网上竞价、电商直购的,须另附特殊情况书面说明。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关于调整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公示的报告
3. 关于广东省省级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的公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