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3-07-20 17:30:22  浏览:

粤开大采购〔2023〕3号

  第一条 为规范中介服务超市采购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政数〔2021〕7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中介服务超市,是指广东省统一建设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平台。

  第三条 学校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购买中介服务的活动,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 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及学校管理的各类资金购买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的中介服务,原则上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介服务事项以中介服务超市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为提高采购效率,预算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和工程咨询等服务项目,也可在中介服务超市上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 在中介服务超市采购中介服务,原则上采用一次报价竞价选取的方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直接选取的方式采购。

  第六条 申请部门(单位)根据有利于项目采购和实施的原则,与招标中心商定相应的采购方式,填写《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申请表》,由招标中心根据中介服务超市交易规则实施采购。

  第七条 采用一次报价竞价方式采购的项目,申请部门(单位)不用推荐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一次报价的方式参与项目,中介服务超市按“最低报价中选”原则自动确定中选方。如果规定时限过后,存在2家以上相同最低价的,中介服务超市系统通过随机抽取方式,自动确定1家作为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第八条 采用直接选取方式采购的项目,申请部门(单位)成立3人小组(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登录中介服务超市官网,查找中介服务机构相关信息,选取不少于3家中介服务机构,就满足项目需求、价格和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比对。申请部门(单位)推荐不少于3家中介服务机构在中介服务超市报名,并选择1家中介服务机构为中选中介服务机构。

  第九条 选取结果产生后,中介超市系统自动发布中选公告,并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具中选通知书。

  第十条 出具中选通知书后,中选中介服务机构草拟合同,申请部门(单位)按《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申请部门(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推荐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诚实信用原则,参加采购谈判、比对、推荐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推荐。

  第十二条 申请部门(单位)应妥善保存推荐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资料,确保采购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备查。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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